产房仔猪淘汰标准
作者:新民总部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8-6-20 14:55:58
一、 出生重小于0.8公斤的仔猪
二、 出生时有明显遗传缺陷,如怪胎、畸形等。
三、 毛长、消瘦、拉稀、治疗一个疗程无效的。
四、 关节肿大,外力原因导致不能站立的。
五、 肢体瘫痪,治疗无效的。
六、 断奶时小于4公斤的仔猪(21天)
七、 有严重传染病者,如猪瘟、口蹄疫等等
保育仔猪淘汰标准:
一、 毛长、消瘦,生长停滞的仔猪。
二、 拉稀,治疗两个疗程无效的。
三、 长期喘气,生长缓慢或停滞,治疗无效的。
四、 皮肤苍白,消瘦。
五、 肢体瘫痪或由外力作用导致不能站立,治疗无效的。
六、 转出时体重小于15公斤(10周龄)的
七、 有严重传染病者,如猪瘟、口蹄疫等等。
二、 出生时有明显遗传缺陷,如怪胎、畸形等。
三、 毛长、消瘦、拉稀、治疗一个疗程无效的。
四、 关节肿大,外力原因导致不能站立的。
五、 肢体瘫痪,治疗无效的。
六、 断奶时小于4公斤的仔猪(21天)
七、 有严重传染病者,如猪瘟、口蹄疫等等
保育仔猪淘汰标准:
一、 毛长、消瘦,生长停滞的仔猪。
二、 拉稀,治疗两个疗程无效的。
三、 长期喘气,生长缓慢或停滞,治疗无效的。
四、 皮肤苍白,消瘦。
五、 肢体瘫痪或由外力作用导致不能站立,治疗无效的。
六、 转出时体重小于15公斤(10周龄)的
七、 有严重传染病者,如猪瘟、口蹄疫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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